根據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》、《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、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生態影響類》等有關規定,建設單位于2024年11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其建成運行“太湖生態島“三合一”小流域治理項目—引水上山工程項目”進行整體驗收,建設單位于2025年4月11日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,對驗收監測報告進行了審查,提出了驗收意見。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,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。
一、項目簡介
項目名稱: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人民政府太湖生態島“三合一”小流域治理項目—引水上山工程項目。
建設地點及內容和規模:項目審批內容為新建引水泵站45座、敷設管線約88.924km、修建蓄水池187座(新建49座,改建62座,原有利用76座)、疏清障泄洪溝25.59 km等;工程總用地面積16.21hm2,其中永久占地0.66hm2,臨時占地15.55hm2;工程土石方挖填總量14.70萬m3,挖方7.35萬m3,填方7.35萬m3;借方0.25萬m3,就近利用河湖內土方進行施工圍堰填筑;余方0.25萬m3用于恢復至原河床高程;項目建成后日引水能力3.6萬噸,覆蓋70m等高線以下種植面積4萬畝。
本項目環評及審批過程: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人民政府太湖生態島“三合一”小流域治理項目—引水上山工程項目于2022年12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《太湖生態島“三合一”小流域治理項目—引水上山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》,并于2023年7月12日取得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批復文件(蘇太管環批[2023]13號)。
驗收工作的開展:2024年11月,公司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其建成運行“太湖生態島“三合一”小流域治理項目—引水上山工程項目”進行整體驗收,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02日-03日對驗收項目進行了敏感點噪聲檢測,并于2024年11月30日、2025年01月02日、2025年01月03日、2025年01月09日進行淡水底棲大型無脊椎動物、水生維管植物、陸生維管植物現場監測,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據驗收檢測數據報告(報告編號:HY241226045、HY241226046)和現場檢查情況編制該項目驗收調查報告。
(一)廢水
施工人員租用民房,生活污水接入當地市政管網入金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;生產廢水(施工車輛及機械設備的沖洗廢水)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;基坑排水經抽排后進入周邊沉淀池進行處理,出水回用于施工場地、道路灑水降塵、外借土料場降塵等,禁止外排,對水體影響不大。
引水上山工程僅在干旱期運行,取水規模較小,僅對局部范圍內的流速、水位及泥沙產生較低程度的變化等,對水文情勢的影響很小。
(二)廢氣
項目施工工地已按照規定設置圍擋,對作業面和土堆適當灑水,管道鋪設完成后及時回填;運輸車輛除泥、沖洗;工程材料、砂石、土方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覆蓋防塵網或者防塵布。
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和排放。
(三)噪聲
項目施工階段加強施工管理,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機械,妥善安排作業時間,夜間不施工;施工中使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其他輔助施工設備;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出入地點已盡量遠離敏感點,車輛出入現場時低速、禁鳴;
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水泵及各類風機等運行過程產生,企業通過隔聲、減振、消聲等措施,減小對周圍的影響。
驗收監測期間,本項目各個標段周邊村莊敏感點晝夜間噪聲符合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表1中1類標準。
(四)固體廢棄物
項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應分類有序堆放,委托有資質單位運輸至指定地點處置,建筑垃圾的處置符合政府相關管理要求。
運營期項目泵站設備由政府指派的專人進行檢查維修,維修產生的維修垃圾由專人帶走處理,本項目不產生設備維修垃圾。
(五)生態景觀
項目屬于非污染生態工程,工程實施后,由于對水流條件的改善,項目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太湖水體水質;同時引水上山工程促進水體的流動與交換,提高了林區的灌溉保證率和經濟作物的產量,同時也增強了地區植物的生物多樣性,對水生生態環境和陸生生態環境具有一定的正效益。
項目方在施工和運營初期的工程區域內,分別于2024年12月30日對淡水底棲大型無脊椎動物、水生維管植物以及2025年01月02日、2025年01月03日、2025年01月09日對陸生維管植物進行了生態調查,結果顯示項目建設對周邊生態未產生下降的影響。
二、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
委托單位:蘇州市吳中區金庭鎮人民政府
建設地點:蘇州吳中區西山島
聯系人:張軍
聯系電話:13771852645
郵編:215000
三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
(1)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職業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;
(2)根據您掌握的情況,認為該項目運營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/影響方面及程度;
(3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;
(4)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/影響程度;
(5)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;
(6)從環保角度出發,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,并簡要說明原因。
四、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
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:
(1)通過Email方式(2)直接打電話的方式(3)寫信的方式
五、公示時間
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向建設單位或驗收調查機構提出寶貴意見。
《太湖生態島“三合一”小流域治理項目—引水上山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書》公示期:2025年4月15日—2025年5月14日